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

li521970-01-01 08:00 2 浏览
点赞 收藏

财办会〔202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银保监

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各政策性银行、

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

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要求,

现制定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自2021年1月1

日起施行。

请各银保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保监分局与地方法

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附件: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

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

2020年8月10日

PDF下载  Word下载  原文页面

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