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浏览保监发〔2014〕19号
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控股公司,保监局,北京市各相关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保险业服务首都改革发展,有效发挥保险业在保障体系中的支柱作用,加快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北京保险产业园是我国目前唯一以保险为主题的新型聚集区,建立和发展北京保险产业园,对于探索保险服务模式创新、整合保险资源、推动保险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北京保险产业园已入驻各类企业79家,资产管理规模超过万亿元,汇聚了大量保险专业人才,形成了较为良好的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有利于北京市打造保险全球集聚中心,建设全球保险资产管理中心;有利于推动保险与金融资本市场、证券、银行深度融合;有利于支持国家保险业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有利于推动保险服务创新,进一步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发展的各项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保险业国际化、专业化发展和服务北京、服务全国为目标,积极探索保险业与金融、医疗、养老、科技等行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在创新保险服务模式、集聚保险高端资源、建设专业人才高地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逐步将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成保险业"走出去、引进来"的重要通道,成为促进保险深化改革、推动保险转型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保险行业加快改革创新的重要基地。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把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成为立足北京、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保险产业中心,成为在亚太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保险聚集中心和保险资产管理中心,在海外保险资金管理、大数据与保险融合应用、保险服务科技创新、保险中介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并形成若干以北京保险产业园为主体的保险特色品牌。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动保险业与养老、医疗卫生深度融合。支持在北京保险产业园内设立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公司及专业机构,吸引国内外专业健康保险、养老保险机构入驻,依托北京保险产业园的资源集聚优势,探索以商业健康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从健康管理到疾病诊疗、康复、护理的全方位、一体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在北京保险产业园内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机制,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机构的费用清算和医疗行为监控,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发展壮大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积极发展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吸引国内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和大型保险公司在园区内设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断创新投资品种,探索保险资金向优质股权、非标准化债权、不动产等领域的投资,推动园区成为保险资金规范化运作的重要平台,进一步壮大保险资金管理规模。
(三)推进保险业国际化发展。充分利用北京首都的政策优势、辐射优势和国际化优势,吸引境外保险机构来华设立机构或将地区总部落户于北京保险产业园,鼓励在园区内设立各类保险交流和合作平台,推动保险"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支持在北京保险产业园内设立再保险机构,研究探索建立再保险市场,推动北京成为区域性再保险中心。
(四)推动保险服务创新。鼓励在北京保险产业园内探索科技保险服务创新,依托北京高科技聚集的产业优势,积极推动首都科技、文化创意等新型产业的保险服务创新和发展,着力研发为中关村科技园区量身定制的创新型科技保险产品。支持在北京保险产业园内开展数字化、网络化保险服务探索,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领域的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保障民生的能力。
(五)探索保险中介服务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保险中介向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支持在北京保险产业园内优化保险中介机构布局,推动优质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入驻,引导建立以保险利用者为中心,提供全面保险咨询服务的专业服务体系。支持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企业风险管理服务,推动保险中介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深化合作,逐步建立以保险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服务体系。
五、政策支持
(一)保监会支持政策。
1.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相关机构在北京保险产业园内开展各类业务试点,探索保险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模式和路径。
2.支持保险公司在园区内依法合规设立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和受托管理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保险资产的受托管理,增强保险资金管理的规模效应。
3.支持保险公司在园区内设立科技保险等创新型专业保险公司,积极推动互联网保险、电子商务等新型保险业务的发展。
4.支持保险公司依法在园区内设立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的融合,通过优化监管政策,降低健康保险机构的运营成本。
5.支持保险公司在园区内依法设立从事专业化养老保险保障业务的机构,探索养老服务链和养老金融产品的结合,通过优化监管政策,推动在园区建立专业化养老保障服务体系。
6.支持保险公司在园区内依法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专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扩大园区的保险资产管理规模。
7.支持保险公司在北京保险产业园内设立灾备中心、后援服务基地,鼓励保险公司将业务、财务、数据处理等后援服务功能汇集至北京保险产业园,降低保险公司运营成本,提升保险服务质量。
8.积极与外资监管机构沟通,支持外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进驻北京保险产业园,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便利化服务。
9.保监会在批准相关事项时,对于在北京保险产业园内注册及经营的保险机构,在符合监管政策和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北京市支持政策。
1.北京市鼓励保险资产管理等保险核心功能机构及险资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北京保险产业园,对于年纳税贡献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2.北京市对外资保险机构在北京保险产业园注册及经营提供相应政策便利,在全市金融业支持外资发展统一口径下,给予入驻外资保险机构同等市级相关优惠政策。
3.北京市对符合条件的保险从业人员提供居住证积分、落户、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便利。支持在北京保险产业园内建设人才公寓,为保险业高端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4.北京市对在北京保险产业园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险资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参与北京市重点工程项目投资的机会,鼓励险资参与北京市地铁、轨道、水务、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
5.北京市给予北京保险产业园配套建设支持,重点加快推进园区交通、商业、金融、宿舍等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6.北京市支持北京保险产业园举办高端保险行业论坛和展览,在场地使用、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相应政策支持,积极塑造北京保险产业园的国际品牌。
六、工作机制
中国保监会与北京市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研究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共同推动政策落实和目标实现。中国保监会和北京市将共同建立专项工作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本意见,协调解决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加快发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