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li521970-01-01 08:00 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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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完善人身保险

监管指标体系,更好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人

身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公式(见附件

1),计算责任准备金覆盖率。《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

司<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

45 号)中“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的计算公式不再执行。

二、保险公司用于分红保险利益演示的红利不得

超过按以下公式计算的上限:

(V0 + P)×利差水平×红利分配比例 其中:V0 指本保单年度期初红利计算基础对应的 准备金(不包括该时点的生存给付金金额);P 指按

红利计算基础对应的准备金评估基础计算的本保单年

度净保费;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 70%。

三、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人身保

险业有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保监人身险〔2017〕

263 号)填报季度负债业务信息表时,应按照本通知

规定的表样(见附件 2)进行填报并发送至我会联系

人邮箱,其他填报要求保持不变。

四、保险公司新开发的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应按

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在本通知印发前已审批或备案的

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书可以继续使用。

五、2020 年 4 月 1 日起,保险公司按照本通知要

求填报季度负债业务信息表。

2020 年 7 月 1 日起,保险公司报送人身保险条款

和保险费率审批或备案的,最近季度末责任准备金覆

盖率不得低于 100%;同时,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产品

分红型人身保险说明书不得继续使用。

六、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

为准。

联系人:杨娉

010-66286501

联系邮箱:actuary@cbirc.gov.cn

附件:1.关于责任准备金覆盖率计算公式的说明

2.季度负债业务信息表

附:

2020 年 1 月 21 日

1.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

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

Detail.html?docId=891260&itemId=915&generaltyp

e=0

2.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强化人

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

Detail.html?docId=891254&itemId=915&generaltyp

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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