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精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

li521970-01-01 08:00 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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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

监管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聚焦风险监管,提高

监管质效,现就精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

司资金运用监管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证券交易账户及资金账户开立报告》

等 34 项报告事项(详见附件 1)。

二、将《股权投资情况报告》等 6 项报告事项合

并为《××公司××年×季度/××年度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详见附件 2)。

三、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增

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报送监管报告,切实

提高报送质量。对发生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等情

形的,银保监会将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下发风险提

示函、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

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

1.取消的监管报告事项

2.合并的监管报告事项

中国银保监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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