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的通知

li521970-01-01 08:00 2 浏览
点赞 收藏

国知办发运字〔2024〕1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

地方有关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

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决

策部署,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

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

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的工作要求,结合前期试

点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登记便捷办理,现将在

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内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

流程无纸化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

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对于符合登记要求并作出质押登

记材料电子件与纸件原件一致性承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

出《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后,不再要求补交纸件原件。

对于暂不具备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条件

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关规定

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二、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

局要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审核收取代办的专利权

质押登记所需材料,核对电子件与纸件原件的一致性;指导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按照专业档案保管要求做

好质押登记相关纸件材料的本地化保存和管理,配合接受后

续的抽查监管及调档查验。

三、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

局要明确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隐

瞒事实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惩戒

措施。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优化专利权质押登记和质

押贷款手续办理内部流程,有效提升审贷批贷效率,为支持

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请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

按照要求,于本通知印发 2 个月内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

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报送参

与银行名单,并按年度进行更新。有关工作成效、存在问题

和工作建议请及时向两部门报送。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4 年 5 月 10 日

PDF下载  Word下载  原文页面

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