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22〕258号)

为支持和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2年11月10日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2号)

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是指境外机构依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公告〔2018〕第16号公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3〕第4号

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推进完善央行金融法治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对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汇业务经营范围的通知》(银发〔2000〕160号)等36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pdf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3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第5号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联名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2〕6号)等19件文件(目录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废止。附件:废止的文件目录.pdf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2023年4月6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 〔2023〕第6号

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印发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银发〔2001〕185号),自公告之日起废止。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乡村振兴局2023年4月6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3〕第8号

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利率互换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附件: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4月28日附件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

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第7号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1993〕356号),自公告之日起废止。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银保监会2023年4月18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23〕127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外汇交易中心、清算总中心、数字货币研究所、中国银联、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清算所、上海票据交易所、网联清算公司、跨境清算公司、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的通知(银发〔2023〕208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与识别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银发〔2023〕23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合规高效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提升银行数字化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可按照规定通过线上审核电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3〕第19号

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保护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12月1日附件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估值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债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公告〔2023〕第22号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第3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按照《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发布)和《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16〕第32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