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 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市场活力, 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保监会对现行保 险资金运用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 14 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一、删去《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 (保监发〔2005〕16 号)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委 托一个托管人托管股票资产。多家保险公司共用一个 股票交易席位的,应当选择同一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有关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 展,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有实际业务经验并符合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的 境外保险经纪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保险 经纪业务。《关于印发我国加入 WTO 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 容的通知》(保监办发〔2002〕14 号)中,设立外资保险经 纪公司需满足投资者应在 WTO 成员境内有超过 30 年经营历 史、在中国设立代表处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精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

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风险监 管,提高监管质效,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精简保险资产管 理公司监管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关于重新修订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的 21 项报告事项(见附件 1)。 二、将《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等规定的 6 项报告 事项合并为 3 项(见附件 2)。 三、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的 3 项报 告事项的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改进和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增强保险 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防范保险市场风险,更好 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银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 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经 2021 年第 12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中国银保监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PDF下载  Word下载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经研究,决定自编报 2022 年第 1 季度偿付能力季 度报告起,保险业执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 (Ⅱ)》(以下简称规则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监管规则的明细规定 (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 1 号:实际 资本》第二十四条关于所得税准备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明确如下: 保险公司成立以来任意连续三年的应纳税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 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保险 专业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 管,促进银行保险机构提升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控能 力,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 险监管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租赁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形式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强化风险防范,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 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金融租赁公司、金 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子公司)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为从事融资租赁业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慎监管,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 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独立、 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包括银行机构、保险 机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金融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精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 监管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聚焦风险监管,提高 监管质效,现就精简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 司资金运用监管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证券交易账户及资金账户开立报告》 等 34 项报告事项(详见附件 1)。 二、将《股权投资情况报告》等 6 项报告事项合 并为《××公司××年×季度/××年度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体系,明确非 现场监管职责分工,规范非现场监管工作流程,提高非现场 监管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 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是指监管机构通过收集 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经营管理以及 业务、财务数据等各类信息,持续监测分析保险公司业务运 营、提供风险保障和服务实体经济情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直销银行,银行业协会: 为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改善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 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 策部署,加快数字经济建设,全面推进银行业保险业 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 济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经银保监会同意,现提出如 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